多元解紛聚合力 定分止爭促和諧
2025-11-28 20:44:47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馬志軍 | 作者: | 點擊量:10243
湖南法治報(通訊員:敖印)近日,毛里湖法庭依托當地多元解紛機制,與津市市毛里湖鎮榮臺居委會合力調解了一起歷時已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該糾紛源于2014年,榮臺社區居民胡某華、許某蘭與鄰縣程某清、黃某春達成的宅基地(經查明,實為基本農田)買賣協議,后程某清、黃某春將案涉農田填埋,因未取得建房許可,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便訴至法院要求解除上述協議并退還相關款項。
案件審理過程中,胡某華、許某蘭堅稱案涉地塊屬于宅基地,買賣合同有效,未取得建房許可系程某清、黃某春自身原因造成。毛里湖法庭經兩次庭審后發現被告對于土地政策和法律規定認識存在誤區,當地亦有同樣的類案,直接判決雖能定分,卻不能止爭。毛里湖法庭遂決定與當地居委會聯動,組成“法官+社區書記+調解員”調解小組,共同到案涉爭議地現場開展調解和普法工作。調解過程中,周邊村民前來圍觀,承辦法官向當事人及群眾講清法律規定,社區書記、調解員則側重鄉情溝通,讓村民切實理解土地政策的變化與其交易行為的關系。最終,被告意識到自己買賣基本農田的行為不合法,自愿返還款購地款。周邊村民也對土地政策和相關法律規定有了新的認知,真正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近年來,毛里湖法庭主動延伸司法職能,變“坐堂辦案”為“上門調解”,促進當地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實踐。下一步,毛里湖法庭將持續深化多元解紛機制,以更實舉措、更優服務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為基層和諧穩定筑牢堅實的法治屏障。
責編:馬志軍
來源:湖南法治報









